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河南省消协设立室内环境污染投诉站 投诉专线

来源:河南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1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原标题:河南省消协设立室内环境污染投诉站 投诉专线 室内环境污染直接危及人体安全健康,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决定在

原标题:河南省消协设立室内环境污染投诉站 投诉专线

室内环境污染直接危及人体安全健康,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决定在河南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设立“河南省室内环境污染投诉站”。4月16日省消协为投诉站举行了揭牌仪式,同时公布了省室内环境污染投诉专线。

由于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原因复杂,环节较多,涉及的企业领域广泛,产品质量千差万别,又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导致相关的经营市场乱象丛生,发生污染纠纷相互推卸责任。河南省室内环境污染投诉站的设立,将有效改变消费者对室内环境污染投诉处理难、举证程序繁琐、成本高周期长的局面,提高工作效率,理顺投诉渠道。同时对那些继续致消费者安全健康于不顾,依然抱着侥幸心理蒙混过关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伟说:“为确保依法快速解决消费者诉求,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省消协依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依托协会在行业中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检验机构资源优势,承办全省室内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协调处理,改变由消费者倒举证的传统维权模式,缩短处理周期,节约维权成本。”

据了解,投诉站受理的范围包括:对购买开发商销售的精装房、装饰装修施工工程竣工、装饰装修材料及购置新家具未达到相应的国家环保质量标准要求的投诉;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机构未取得河南省室内环境净化施工能力等级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及对净化后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投诉;对未取得国家室内环境检测资质证书为社会、居民家庭从事非法检测服务行为的投诉;使用不合格的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饮用净水机等产品达不到相应国家标准或未取得河南省新风系统安装施工能力等级资质证书的投诉;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宾馆、餐饮、电影院、休闲娱乐服务、健身房等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污染的投诉;其他与室内环境污染相关不规范行为的投诉。

河南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会长、投诉站负责人刘金中说:“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环保经营理念是服务企业良知的重要标志,再大的企业如果不树立环保形象,不进行环保资格认证,置身监督之外,都会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消费者不要相信他们的说辞。同时,投诉站还将为消费者义务提供获得绿色环保装饰资质、检测资质、净化治理能力等级资质、新风系统安装能力等级资质等企业查询。”

来源:大河网

文章来源:《河南化工》 网址: http://www.hnhgzz.cn/zonghexinwen/2021/0417/1028.html



上一篇:河南省一季度政府网站普查结果出炉 郑州市领跑
下一篇:“足不出境”,港澳居民也可在珠参加社保医保

河南化工投稿 | 河南化工编辑部| 河南化工版面费 | 河南化工论文发表 | 河南化工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河南化工》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